苍梧县城永盛大道连通及迎宾大道西延长线工程(二期)CWGCZCB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122.1建设地点:梧州市苍梧县。永盛大道西侧起于永盛大道与安国路交叉路口,设计路线沿规划线位向东,于K0+243.51处设(14.25+14.25)m框架桥下穿益湛铁路(铁路里程K654+345.43)路基段,东侧止于永盛大道与政和路延长线交叉路口;迎宾大道西侧起于既有国道207与进校大道交叉处,于K0+238.52处设(9.6+12.75+12.75+9.6)m框架桥下穿益湛铁路(铁路里程K656+415.58)路基段,然后向东顺接迎宾大道一期工程政和路路口处。
2.2项目规模: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为苍梧县城永盛大道连通及迎宾大道西延长线工程(二期)。二期工程实施路线全长131米,其中永盛大道K0+213-K0+281段,迎宾大道K0+208-K0+271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沟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护管涵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及由本工程建设引起的铁路权属设施的迁改及防护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内容为准。
2.3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1个月,施工阶段23个月。设计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 8月 1 日,设计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 8月 31 日。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9月 1 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7月 31日(其中:迎宾大道框架桥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9月 1 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2月28日;永盛大道框架桥施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 2月 1 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 31日)。
2.4招标范围:第一部分 建安费(土石方工程、路基附属工程、路面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及弱电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套管、顶进框架涵、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迁改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第二部分 其他费 (铁路部分安全生产费、施工图设计费、线路检养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CWGCZCB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专业方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方向)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设计企业为牵头人时);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施工企业为牵头人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专业方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方向)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⑵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符合以下a、b、c条件之一:a.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桂政办发〔2023〕62号);b.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的;c.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按桂政办发〔2023〕62号)。
⑷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设计业绩:近五年独立承担过铁路营业线或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配合施工的业绩;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项目招标时公布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前期勘察设计咨询成果材料。接受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
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符合以下a、b、c条件之一:a.企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按桂政办发〔2023〕62号);b.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的;c.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按桂政办发〔2023〕62号)。
(2)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投标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载招标文件。
5.2 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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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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