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厂区污水处理工程——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发电等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2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2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五期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厂区污水处理工程——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网发电等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区西侧河道水系内。

2.2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3总工期:本项目工期与厂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机电设备安装进度相匹配,计划工期300日历日。在此期间需完成所有货物的供应、安装及空载联动调试并通过专项验收。厂区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工期发生索赔、延期的(原工程竣工的工期为2025年9月28日),本项目工期可以申请顺延,由乙方申请,监理审核,甲方确认后,本项目工期随之顺延。本工期顺延时间不得长于厂区工程竣工时间延期的时间。

供货节点: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具备所有设备供货条件。甲方根据现场条件,可要求乙方分批供货、安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因工程进度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延迟送货的,乙方应自负仓储保管义务。

安装周期:自签署到货验收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需完成具备安装条件的相应设备的安装工作。

2.4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技术资料、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网送电、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部内容。

2.5标段估算价:60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承担过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装机容量8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系统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以合同上载明的时间、规模、金额为准。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项目信息的页面。

(2)相关材料需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形式提供。

3.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7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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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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