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拉萨市尼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市尼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S14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尼木县水电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对尼木县已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12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标志牌设置、道路防撞护栏等,其中设置标志牌72块、一级保护区隔离网新建6342.1m、防撞护栏190m、水质常规监测点12个、太阳能监控24个。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萨市尼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地点:尼木县12个村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尼木县已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12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标志牌设置、道路防撞护栏等,其中设置标志牌72块、一级保护区隔离网新建6342.1m、防撞护栏190m、水质常规监测点12个、太阳能监控24个。

3、计划工期:4个月;

4、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拉萨市尼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近年(2021、2022、2023年或2022、2023、2024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信誉要求:①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④2022年1月1日起投标单位及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消费,需提供查询截图。⑤拟投入本项目基本信息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的截图,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等。(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注:以上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项目报名结束。截图时间为项目报名结束至投标截止时间。

3.7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安 C)、材料员、劳务员;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培训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等,人员信息须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一致。

3.8其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 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拉萨市尼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获取时间: 2025-05-13 00:00   --    2025-05-19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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