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前海展位场地租赁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5-12
一、项目概况
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前海展位场地租赁项目的潜在谈判人应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第二十一届文博会前海展位场地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325,5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325,500.00)
5.采购需求:第二十一届文博会主展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创新展(13号馆),展位面积共计210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本项目工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结束。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谈判人及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4)谈判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谈判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由谈判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仅限于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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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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