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获嘉县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运营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2号

2.项目名称:获嘉县大宗食材集采集配运营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项目实际发生额的比例)

5.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建立“获嘉县阳光信息化服务平台,阳光采购系统、智能收货系统、财务共管系统”,以及食材的集中检测、配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服务需求。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6服务期限:3年,1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综合考评,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后续服务的履行,如因政策调整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③联合体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项目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8:30至2025年05月19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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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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