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钢旧厂区一期地块项目(1#-3#、5#-13#、15#-23#、25#-28#住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

石钢旧厂区一期地块项目(1#-3#、5#-13#、15#-23#、25#-28#住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钢旧厂区一期地块项目(1#-3#、5#-13#、15#-23#、25#-28#住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石钢旧厂区一期地块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为25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37863.1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06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800.24平方米,容积率2.12。项目最终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规划条件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山街(规划路)以东、和平东路以北、贤明路(规划路)以南。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 812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3 09:00至2025-06-03 09:2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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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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