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AI技术的智能信息处理系统委托研发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基于AI技术的智能信息处理系统委托研发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518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1518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总价最高限价

(元)

技术及服务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基于AI技术的智能信息处理系统委托研发服务采购项目

1

31518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④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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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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