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已经医院批准,遴选人为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遴选范围:本次遴选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期:合同自签定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招标代理相关标准。遴选人发现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中备案登记代理机构。
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否则均按无效申请人处理。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到2025年5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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