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海亿河南洋浦厘堆场至河南豫能电厂1.5万吨动力煤新能源汽运运输项目重新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2025-05-13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广西海亿河南洋浦厘堆场至河南豫能电厂1.5万吨动力煤新能源汽运运输项目

2.项目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单位。

3.项目范围:1个标段

货物名称

运输路段

预估数量(吨)

最高限价(元/吨)

地点说明

动力煤

河南洋浦厘堆场至河南豫能电厂

15000

4

1.河南洋浦厘堆场:是指河南省荥阳市贾峪镇华龙实话加油站附近200米洋浦厘豪来供应链有限公司堆场;

2.河南豫能电厂:是指河南省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一口价(运输合同无油价联动机制),发货按3天考核一次,请谨慎报价。

2.运输要求:承运周期暂定2025-05-25至 2025-06-15,预估运输总量15000吨,实际运输总量、每月运输量及每天运输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通知,需在3日内签订运输合同(完成合同印鉴盖章),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或两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运输。

4.车辆要求:新能源车(以绿牌为标准);车上自带封盖装制。

5.特别说明:本次采购为预采购项目,如采购人中标下游电厂动力煤相应标段后确有配套运输需求,则与本项目成交人签订运输合同;如采购人未中标下游电厂动力煤相应标段或业务模式发生变化的,采购人将结束本次采购程序。

根据询价情况,选取一名供应商,承运运量为100%。

4.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成为项目成交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合同履约完成后,将依据合同约定条款退回。

5.保险

如成为项目成交人,需按国家规定购买、缴交运输车辆的各种规费及保险,购买足额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需购买足额货物险,请综合考虑保险后,理性报价)。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②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显示的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三、采购文件获取

询价报名及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5月13日10时40分至2025年5月16日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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