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2022-2025年度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开展自主验收工作,相关建设项目验收通过后才可投入使用。项目计划总投资16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针对石油评价井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具体管理要求,对2022—2025年编制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组织验收,最终形成《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报备并取得回执。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要2家中标服务单位,本项目预估工作量为200个井场,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分配工作量,第一中标人完成工作量55%,第二中标人完成工作量45%。本项目所提供工作量均为预估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等因素发生变化时,本项目工程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甲方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实际审定的工作量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辖区。
2.7最高投标限价:8000元/井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0)第一标段入围服务商,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查验的审计报告查验截图,或取得带有报告编码的验证码。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 5月 13日至2025年 5月21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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