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

一、招标条件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0676

2.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项目。

3.工期:40日历日以内,超出为无效投标。

4.施工地点:聊城市,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配电室改造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室、机房室内粉刷、门窗更换、重新吊顶。配电室上墙制度、挡鼠板、防爆灯更换。配电室地面刷静电地坪漆,更换地沟盖板和绝缘垫,房顶广告牌拆除、重做防水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明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95617.21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8.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选资格。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须安排专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本单位个人缴纳社保证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能出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能做到四统一:“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承包内容,不得将承包内容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无须提供。

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来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15.参与本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6.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