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冷湖风电项目和展煌储能电站厂区室内外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冷湖风电项目和展煌储能电站厂区室内外形象提升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①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冷湖镇向西80公里处华电风电项目;②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向西30公里处展煌储能电站。

2.2 项目规模:

①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茫崖片区冷湖风电项目室内外规范化、形象化设计和施工项目。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茫崖片区生活区域总面积6030.75m,本次施工涵盖了综合楼(三层)、东一开关站、东二开关站、西区开关站、消防水泵房、辅助用房、厂区路面等,具体内容应根据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实施。

②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展煌储能电站厂区室内外规范化、形象化设计和施工项目,本项目针对展煌储能电站室内外、生产区、设备区、办公区、场站内道路、户外道路、大门、厂区内外绿化、室内外华电元素目视化、办公室目视化、设备点检、安全管理、设备区管理、中控室、迎检路线等电站所有区域进行规范化的设计、辅导,提示站内的工作和可目视化的整体形象和工作规范,根据终版设计图出具工程量清单,并根据终版设计图进行全面化的储能电站的规范化、形象化施工,具体内容应根据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实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6月1日-2025年7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装饰工程-冷湖项目和展煌储能电站室内外规范化形象化设计和实施施工(CHDTDZ011/21-QT-04901):项目需根据冷湖风电项目和展煌储能电站现场原有建筑及厂区地形地貌进行室内及室外区域整体提升改造,并在整体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造价清单的基础上完成室内外装修、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整体布局、色彩搭配、照明设计、企业文化墙、整体内容、厂房内目视化管理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工程-冷湖项目和展煌储能电站室内外规范化形象化设计和实施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设计和施工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体现在不同合同;若设计和施工合同业绩不在同一合同内,一项设计合同业绩和一项施工合同业绩合并认定为一项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13 14:022025-05-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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