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城市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采购公告

2025-05-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

项目名称:珠海市城市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6,080.55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6,080.55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城市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测评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一名供应商为珠海市城市安全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提供验收测评服务,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署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合同,服务期自双方合同签字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测评服务完成,并出具验收测评报告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进行相关申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