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锅炉能效测试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公司锅炉能效测试(二次)项目公告 |
项目概况: | 2.1 采购范围:范围根据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对公用工程部动力系统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240吨/小时,1台220吨/小时)进行能效测试并出具报告。 2.2 功能用途:依规对锅炉进行能效进行测试。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重庆路一段2号)。 2.5标段划分:/ 2.6标准及规模:根据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对公用工程部动力系统4台循环流化床锅炉(3台240吨/小时,1台220吨/小时)进行能效测试并出具报告。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6%)。 2.8 报价轮次:1轮报价(开标价即为第一轮报价)。 2.9 最高限价:38万元人民币(含税6%)。 2.10 公告发布地址: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搜索。 2.11付款条件:锅炉能效测试完成出具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2.12主要技术要求: 2.12.1满足TSG91-202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和GB 10184-2015《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相关要求。 2.12.2能效测试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测试综合报告;测试结果汇总表;设计数据综合表;测点布置图及测试仪表说明;测试数据综合表。 2.12.3测试结论:锅炉蒸发量、锅炉热效率及空气预热器漏风率;评价锅炉各项能效指标及运行参数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提出锅炉安全经济环保运行建议。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 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资质(甲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NAS认证证书(含锅炉检测项目)。(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2.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开始日,已完成的2台以上(含2台)额定蒸发量220t/h或以上电站锅炉能效测试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能效测试报告扫描件) 3.2.5人员要求:根据《TSG Z8002-202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要求,现场参加监测人员必须要取得检验员(锅炉能效测试GNY)和 检验师(锅炉检验GLS)资格证书,要求检验员、检验师各至少1名。(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2.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13日17时至2025年5月16日17时。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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