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河县中心医院医技建设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5

项目名称: 清河县中心医院医技建设能力提升项目 ( 二次 )

预算金额: 25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52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为医技建设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 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2)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 3)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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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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