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21#仓库木板采购公告
2025-05-13
湛江港霞山港区21#仓库及变电所改扩建工程(I标)项目木板采购资金已落实,木板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湛江港霞山港区21#仓库及变电所改扩建工程(I标)项目新建1个可满足海港2万吨级装卸的散装戊类化肥仓库,自然堆积情况下仓库最大容量7.2万吨,平仓情况下仓库最大容量8.2万吨。
新建仓库面积16784.42m2,卸车房面积692.42m2,变电所面积为547.92m2。拟建工程位于湛江港内原有仓库及变电所的改扩建,其建设地点位于409泊位后方,原21#仓库、原集司变电所、33#堆场、35#堆场、冷藏箱场所在地,为滨海相沉积地貌单元。港区路网健全,场内交通四通八达。
(2)招标内容:木板45469张。不分包件,按图纸加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湛江港区指定施工现场;
(4)供货时间: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分批次供货。
(5)供货数量:木板为暂定数量。
(6)需提前将厂家资质文件提前报送至项目部,项目部上报监理及业主对厂家进行确认,并满足施工主合同厂家品牌名录。评标时,上述条件确认投标有效性。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备为国家重点工程供应木板物资的业绩,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的木板生产厂家。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20年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木板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有一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如出具与中交或四航局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技术服务要求:报价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原材抽检、强度验证、现场指导等相关服务,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10)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