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灯具采购部分)-询价公告
2025-05-13南宁东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灯具采购部分)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宁东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灯具采购部分),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详见采购范围。
2.2采购范围:
一、项目简介
南宁东站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东站是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一座客运车站,是西南最大规模的综合性铁路交通枢纽,同时也是集高铁、普速、地铁、公交、长途客运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南宁东站始建于2012年7月,于2014年12月投入运营,站台规模为13台30线(含6条正线),总建筑面积为26.7471万平方米。
本项目对南宁东站出站层通道、出站扶梯通道、北出站换乘厅、北出站集散厅及站台等区域进行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需更换灯具总数量为1762盏,主要涉及筒灯、金卤灯的更换等工作,具体技术参数见工程量清单,照明灯具节能改造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并采用节能灯具。
二、服务要求
为满足终端用户及项目建设要求,根据项目现场现状条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总价包干。包含项目深化施工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验收交付、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
三、采购范围
根据项目现场条件情况及本项目建设要求,采购的灯具性能参数需要满足要求,本工程含配套的拆除、安装、质保(2年)等工作,经采购人、终端用户确认后进行采购建设。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终端用户、招标人要求对项目现有灯具进行拆除、处理。
2、按终端用户、招标人要求对项目灯具规格、型号、参数等进行复核、确认,按终端用户、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安装,满足终端用户最终效果要求。
3、实施过程所需的各项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具(含梯子、脚手架、升降车等)、围蔽、现场保护、灯具堆放及保管、施工协调等。
4、终端用户、招标人要求的其它施工内容。
5、修复、恢复及清洁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面、其他机电管线等修复、恢复及清洁。
6、调试、验收、性能保障、培训、售后等服务。
7、项目实施涉及的加固、拆除、赶工应急措施、围蔽等内容。
8、按终端用户、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结算等工作,包括方案资料、工程清单、造价编制、流程办理等内容。
9、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已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涉及高空作业,部分灯具安装高度在8~12米之间。所有灯具均在原位置更换安装,由于原灯具长度与新采购灯具长度可能存在差异,投标人需自备满足安装要求的吊杆及相关附件。
10、所有灯具均为成套LED照明灯具。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在原灯具安装位置采用LED灯具进行更新替换,改造后照度要求:站厅照度达200lx,通道照度达150lx。灯具主要性能参数:功率因数≥0.9;光效≥110 lm/W;显色指数≥RA80;光衰不得超过30%。
2.3项目所在地区:南宁市
2.4采购分类::专项采购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序号 |
品类名称 |
标的名称 |
项目单位 |
预计需求量(套) |
预计需求金额(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 (元)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单价最高限价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南宁东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灯具采购部分) |
南宁东站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灯具采购部分) |
建筑与工业节能事业部 |
1762 |
629097.89 |
1 |
1 |
1 |
100 |
629097.89 |
629097.89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否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框架招标标包合并原则:不涉及(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三)其它关键要素: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
2、结算方式:固定总价结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总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含各分项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预留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其他: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由总公司(总所) 出具授权书原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3 |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
4 |
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
5 |
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
3.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投标人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照明灯具供货业绩(提供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
1 |
2 |
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1 |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6日19时0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