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一批招标公告
2025-05-12预算金额(万元):140
最高限价(万元):140
采购需求: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标段2:自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标段3:自培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蒙自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一批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蒙自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一批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蒙自市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构采购第一批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3.3.1 培训机构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4年年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培训机构或其他符合免检规定的培训机构,提供材料说明。3.3.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民办培训学校跨县(区)以上行政区域办学,办学期6个月以内的,应经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拟办学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学;6个月以上的,应按照新设立民办培训学校的有关要求,重新报办学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办学期6个月以内的且在红河州外办学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出具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办学情况证明;中标后须完成采购人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方可开展工作。红河州内办学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3.3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单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2 06:00至2025-05-1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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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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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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