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扬州联通外市电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1.1招标内容:2025-2027年扬州联通外市电施工。
1.2项目预算:200万元(不含税)。框架合同签订上限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实际金额以
订单为准。中标人数量1名。
1.3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
采购。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施工地点:扬州全区。
1.7工期要求:以招标人下达的单项工程进场通知单载明的工期为准。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2025-2027年扬州联通外市电施工人工费、
乙供材报价表,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
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
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
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
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类、承修类
均为伍级及以上,承试类不考察)。(提供证书扫描件)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4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中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三
个月社保证明(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以上人员不得复用,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电力施工项目
业绩,累计含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
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
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
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
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
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
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
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
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
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
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