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安庆20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杂件框架协议烧器类玻璃仪器招标公告

2025-0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庆20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杂件框架协议烧器类玻璃仪器(登录后查看)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烧器类玻璃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安庆2025年化学试剂及玻璃杂件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烧器类玻璃仪器 1.000
2 量器类玻璃仪器 1.000
3 漏斗类玻璃仪器 1.000
4 蒸馏冷凝类玻璃仪器 1.000
5 油脂分析类玻璃仪器 1.000
6 气体分析玻璃仪器类 1.000
7 标准(磨)口类玻璃仪器 1.000
8 皿管类玻璃仪器 1.000
9 石英玻璃仪器 1.000
10 容器类玻璃仪器 1.000
11 其他玻璃仪器 1.000
12 无机试剂 1.000
13 无机试剂 1.000
14 有机试剂 1.000
15 基准及标准试剂 1.000
16 基准及标准试剂 1.000
17 色素、指示剂类试剂 1.000
18 色谱试剂和制剂 1.000
19 剧毒品、易制毒试剂 1.000
20 化工定制试剂 1.000
21 进口试剂 1.000
22 进口试剂 1.000
23 其他化学试剂 1.000
24 其他化学试剂 1.000
25 广范PH试纸 1.000
26 广范PH试纸 1.000
27 精密PH试纸 1.000
28 精密PH试纸 1.000
29 滤纸 1.000
30 滤纸 1.000
31 其他试纸及滤纸 1.000
32 化验室用瓶刷 1.000
33 玻璃搅拌棒 1.000
34 化验室用瓶塞 1.000
35 坩埚 1.000
36 非玻璃器具 1.000
37 实验室用耗材 1.000
38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39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40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41 其他化验室用杂件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易制毒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零星保供承诺书:本框架所采购物资需求频次高,绝大部分为零星送货,投标人能够少量分散供货至指定地点,紧急需求能够在4小时内送货到现场,一般需求响应时间在1个工作日,所有招标品种均可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13日18时0分 至 2025年5月18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登录后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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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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