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2025年第41批招标(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质量监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2025 年第41 批招标(海阳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检查质量监督服务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述。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
(元)

1

DNYZC-2025-05-01-221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2025 年第41
批招标(海阳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检查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海阳核电厂3、4 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役前检查阶段核岛及常规岛无损检测专项质量监督服务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描述。

合同约定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符合下表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竞标本次标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2025年第41 批招标(海阳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检查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或声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
4、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材料,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无违反行贿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相应处置的状态;无严重违约事实;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5、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5 年内须具有核电厂核岛全范围役前或在役检查的无损检测质量监督工作业绩(以合同签字时间为准,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5 年);

2、从事核级部件无损检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相应检查方法的II 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从事非核级部件无损检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或电力行业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应检查方法的II 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05 月13 日至2025 年05 月19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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