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鑫兴绿色(南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M24003地块项目外墙金属岩棉夹芯板(外墙一体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幸余路北、通京大道西

2.1.2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生产厂房1-5、固废库配套办公、门卫兼消防控制室、等,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49000平方米,外墙金属岩棉夹芯板面积约28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竣工日期:2025年8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外墙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或外墙金属夹芯一体板的工程施工业绩。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工程内容、外墙面积等相关要素信息,如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5月26日 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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