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本招标项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
2.3 项目类型:货物类
2.4 建设地点:六安市
2.5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对六安市城区苏大堰、大雁河、平桥、张小园4座排涝站进行智能化设备提升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211.193833万元。
2.6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发货。
2.5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并负责卸货,交货时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指:近5年(以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水利工程信息化(或自动化)建设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需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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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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