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度生物质燃料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31.1标的物及要求:
序号 |
物料描述 |
质量要求 |
计量方式 |
数量 |
备注 |
1 |
生物质燃料颗粒 |
低位发热量(收到基)≥4000cal/kg;堆积密度≥600kg/m3;直径6-10mm;长度为其直径的4-5倍;灰份(干燥基)≤6%;水份≤10%;破碎小于1.5%~2.0%;硫含量和氯含量均小于0.07%;氮含量小于0.5%。 |
以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厂内过磅为准 |
约10000吨 |
产品无需包装,采用自卸车运输至公司指定地点卸货 |
1.2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含 13 %增值税和货物运输费用且含税报价不得高于800元/吨。
1.3 产品交货数量:本次招标采购的生物质燃料颗粒数量暂估为10000吨,月需求量约1600吨(以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为准,投标人供应能力须大于60吨/日)。
1.4 产品交货有效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 交货地点及方式:中标单位派自卸车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地点:三钢集团(龙海)矿微粉有限公司厂区内)。
1.6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每月凭中标方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在收到中标方出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方在次月支付货款,金额10万以上(含10万)的采用承兑汇票支付,金额10万元以下的采用转账支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符,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2.2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一年来相关的销售业绩证明即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
2.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须上传至三钢青松交易平台相应招标编号的“资格评审附件上传”处。未上传相关资质材料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00时00分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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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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