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13一、招标条件 | |||||||||||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凤镇维新村35组 2.工程规模:总投资65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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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业绩要求:本项目拟建建筑面积约12000 平方米,投标人 2022 年05月 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000 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可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此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资格申请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财务要求:良好 (5)信誉要求:良好 (6)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2)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4)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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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10时30分 |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5-13 到 2025-05-19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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