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项目名称)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411-420650-04-02-711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815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5.72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池挤压试验、电池针刺试验、电池热扩散试验、电池盐雾试验、电池IPX9K试验、底部撞击试验、浸水试验、短路试验、电芯挤压、加热、过充过放等试验能力。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项目(含四期新能源试验区消防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采购及施工、中间调试施工及配合、预验收及试运行配合、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配合(含配合工艺设备安装、调试等)、验收、培训、保修、资料归档、工程移交等。本次招标内容不含地勘及测量、监理、第三方检测(需由总包方承担的检测费除外)相关费用、结算的第三方审计,以及发包方另行发包内容的相关费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3
合同估算价:9500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一项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证明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省级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中);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第①—⑧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⑨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1.6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以及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的原件扫描件) (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4)须提供以上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由社保局开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缴纳网上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若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接“消防配套设施”内容的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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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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