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物资代保管服务

2.2招标编号:086

2.3项目概况: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部甲供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进行统一集中代保管。承包人负责仓储区域库房的建设(场平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管理区域内材料、设备的卸车及入库等工作。服务工作需满足物资代保管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2.5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合同约定。

2.6服务期限:24+3+3个月。合同生效后,投标人3个月内完成场地建设并投运。服务期限从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07月,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会同监理发出的主合同开工令日期为准)至机组双投后,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临时仓库拆除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

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资料等相关剩余物资的移交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1台套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基建项目物资代保管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个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物资代保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须有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业绩证明材料须是招标出具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即可;

3.6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0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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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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