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文峰路(天宝路-永昌路)段地下管网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13
1.招标条件
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文峰路(天宝路-永昌路)段地下管网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政务审〔2025〕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1000-04-01-807984。招标人为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3
2.2 工程概况:文峰路(天宝路-永昌路)道路提升全长约 2.55 公里,道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六车道规模。
建设内容如下:
1.全线拆除现状侧分带,机动车道由现状双向 4 车道改造为双向 6 车道;
2.同步对文峰路(天宝路-文轩路)东半幅机动车道以及文峰路(文轩路-永昌路)全幅机动车道铣刨罩面;文峰路全线非机动车道补强改造;
3.同步对文峰路(天宝路-陈庄街)段人行道改造;
4.同步进行沿线高压电力线路的迁改。
5.同步实施交通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等道路附属工程。
2.3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及东城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文峰路(天宝路-永昌路)段地下管网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许昌市文峰路(天宝路-永昌路)段地下管网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共计约 4552.47万元。
2.6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72%;
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85%;
第二标段: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1)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2 本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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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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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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