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委托(一期)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13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委托(一期)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相关要求,分别在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一工厂、第三工厂及新能源工厂安装物流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对物流车辆进出识别监控,建立相应的电子台账,并按统一技术参数要求与市级、省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实时报送相关数据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 一家

1.4.2 □   /   家,成交份额:  /

1.5其他: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委托(一期)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2.4付款方式:  项目费用由采购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终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占合同总价100%的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2)本项目需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东风本田申购部门需在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以保障供应商付款工作顺畅进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业绩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会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安防业绩且合同金额22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原件的义务。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单一项目中与同包件其他供应商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报价;

(6)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登录后查看)(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9)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3)-(18),以开启会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6)其他要求:   /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5 月13日 22 时 00  分至  2025年 5 月18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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