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办事处资产加固装修招商租赁项目(第二次)招商公告
2025-05-131、原深圳办事处房产,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向南商业街82号,建于1989年,占地面积800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约534.29平方米,7层建筑面积约3740平方米,其中1-5层面积约2671平方米,深圳办事处撤销后划归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6-7层产权属市国资中心下属企业深圳市达利丰贸易有限公司,面积约1068平方米。为了大厦能统一进行加固改造和外观装修,方便资产利用,以及业主利益最大化,本大厦1-7层物业进行整体捆绑招商。
2、使用情况:1-6层于2011年12月31日,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对外招租,由陈XX(深圳市XX承租有限公司)以78200元/月竞得,开设宾馆(加盟方式),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七层为深圳市达利丰公司自用,用途为公司办公用房及单间房间。
3、大厦现状。该大厦目前外墙墙面已经出现凸起、膨胀、裂缝现象,未出租部分,天花板有水泥浆膨胀、脱落、露筋生锈等现象。大楼天面(楼顶)有渗水现象。原承包者为通过消防验收特意在楼顶加建的20立方消防水池(按合同规定,产权归业主),其池底部有水泥浆膨胀、脱落、露筋生锈现象。
4、大厦配套设施现状。该大厦原配套建设有化粪池,位于门前地下,约3立方米,如作宾馆用途,估算要有10立方米容积才能满足要求,因其北面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有关路段改造,抬高了路面及排水管道,目前该大厦化粪池的污水难以正常外排,原承包者通过车辆抽吸、外运方式处理化粪池污水。该大厦水电系统比较落后陈旧。原承包人建设的电梯(承包期满产权归业主),已经运行13年,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需要更新的,有关手续和费用由新承包负责。
5、大厦消防现状。该大厦原有设施比较简陋,无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陈XX(深圳市XX承租有限公司)承租后,加建了地下消防水池,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才以该公司的名义办下了消防验收手续。现在有关消防水管等有关设施已经陈旧,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已将到更新期。
6、大厦出入交通情况。该大厦距交通市政道路约20多米,有宽约6米的道路接通交通市政道路,该大厦自身没有停车场,承包者如嫌此地附近公用的停车场不足,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可用一楼的商铺改作停车用途,业主不予干涉,但需要加装防撞设施,以保证楼房安全。
7、楼房证照情况。该大厦土地属划拨性质,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限为30年,于2015年11月8日期满。当地政府不同意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以及土地用途变更或使用期限续期手续,现已逾期使用9年。
8、租金测定情况及合同要求。本物业1至7楼整楼出租,出租面积3740平方米。经第三方按现状条件下(即需要按房产安全评估报告要求投入资金进行加固)进行价格评估并按相关规定下浮20%后,决定最低报价为35.60元/平方米,租金总价133144.00元/月。合同租金单价和总价通过今次公开招商竞争确定,并且按合同文本规定,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10年,装修期(免租期)3个月。
由于该资产土地类别属工业性质类别,产权单位提供资产现有资料给中选人办理相关手续,中选人要承担因土地类别而产生的一切经营风险,包括不限于竞得后办理相关经营、装修、消防、环保、安全等手续。
二、资产加固、装修要求
意向承租人在提交招商文件时,需要提交加固、装修方案参加评选。中选者负责加固及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包括出资),加固、装修工程的图纸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设计,按规定进行审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业主市国资中心审核同意),并符合其参选的方案。工程施工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实施。工程监理单位由业主选定,但监理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承包者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以及业主市国资中心书面同意才能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三、项目经营要求
为了充分竞争,以及选择到能稳定、持续经营的承包者,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今次招商不限定特定经营项目。但意向承租人在提交招商文件时,需要提交项目运营方案参加评选。
四、合同期限:租赁期(运营期)10年(包括装修期3个月在内),自签订承租租赁运营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报价:整栋楼1至7楼租赁月租金最低报价金额为133144.00元。租金第1年(除装修期3个月外)每月租金按中选承租人报价书的月租金收取,第2年起,每年在前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收取,按季度收取,直至合同结束。
注:报价内容具体见报价书格式,报价低于上述最低报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响应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1、响应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报名。
3、响应承租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存在骗取中选、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响应、投标期内;响应承租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商文件者参与竞争。
七、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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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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