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科理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3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科理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包组1:45万元;包组2:45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
包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算 |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科理疗设备采购 |
包组1:红外光灸疗机 疼痛治疗仪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 极超短波治疗仪 磁振热治疗仪 熏蒸治疗机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45万元 |
包组2:经颅磁刺激器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45万元 |
注: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采购内容所产生的技术服务包括各种人力成本、材料费、服务费、交通费、利润、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能成为两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不同的包组分别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按照包组1、包组2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前面包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也能通过后面包组的符合性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包组1和包组2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包组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包组2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包组1、包组2均属于货物类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包组1和包组2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述证明材料需由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且有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已登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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