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宜宾工电段2024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13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工电段,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宜宾工电段2024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
2.1.宜宾工电段管内360处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消防系统,具体为电务、供电专业四电机房341处(包含隧道内直放站34处、箱变43处),隧道消防10处,综合维修基地9处(详见附件:宜宾工电段2024年度消防年检场所台账)。检测过程中对灯具损坏、打印纸缺失等单价低于500元的问题同步进行整改。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
2.3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消防机构出具的“合法消防服务机构”证明(四川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外省消防服务机构出具四川省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备案凭证)。
3.1.3公司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提供上述人员的消防等级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3.1.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上述人员的消防等级对应的证书复印件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 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有不少于1个与本次招标同类型的相关检测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5其他要求:3.5.1投标人须作书面承诺:满足应急管理部(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项目中工作中未出现过因重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中止合同,遵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4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消防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布名单之内。
3.5.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5.3为确保消防设施检测质量,投标人不得从事同一项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务。须提供承诺书。
4.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5年5月13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5月1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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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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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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