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锅炉烟气脱硫石膏销售(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锅炉烟气脱硫石膏销售(处置)项目招标人为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锅炉烟气脱硫石膏销售(处置)项目
2.2 项目简介: 为确保迁安恒晖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保证产出的脱硫石膏及时外运,现对2025年度产出的脱硫石膏对外招标销售(处置)。预计2025年度产出脱硫石膏约15000吨,本预计产量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诺保证产量,合同期内招标人按中标价格将产出的脱硫石膏销售(处置)给中标人,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投标人可预先到现场取样化验相关指标,招标人不保证任何指标。中标人自备车辆负责脱硫石膏的运输,确保将石膏及时、全部拉运出厂,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合同期内不得造成招标人产出的脱硫石膏无法存储、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2.3投标限价:该项目招标人处置补贴最高限价为5.0元/吨(含税6%),高于此价做废标处理,以元/吨(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形式报出处置石膏的补贴让利单价,投标最低单价为中标价格,招标人按中标单价支付中标人处置费用。

2.4合同期限: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2.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方可参与投标。

2.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确保脱硫石膏买卖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买卖合同时,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备查)。

3.2投标人应为脱硫石膏的终端使用单位或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再生资源销售(处置)的内容。

3.3若投标人不是脱硫石膏的终端使用单位,则必须具有稳定、长期的下游脱硫石膏使用单位,且下游使用单位必须具有合规的脱硫石膏处置资质(须提供距开标时间最近时间段内与下游使用单位有效的脱硫石膏买卖合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盖章备查)。

3.4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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