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等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3
一、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等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 

2.(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叉抱车、电瓶车等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4.编号:

(1)项目编号:FZ。

5.实施时间:各标包根据招标人合同签订内的服务期限等要求随时分批供货并协助安装完毕(标包三不做此项约定)。标包三签订合同后60天内一次性供货完毕。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质保期至少为1年,投标人有承诺延长质保期的,执行其承诺(投标人可在该基础上竞报。国家规定或地方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质保期高于约定质保期限的,以上述官方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

7.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叉抱车、电瓶车等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项目总控制价金额为71.04万元(含税)(大写:柒拾壹万零肆佰元整),本项目分为六个标包。各标包最高投标限价分别为:

标包一(叉抱车维护保养):35.30万元(含税);

标包二(电瓶车维护保养):23.53万元(含税);

标包三(油类用品):4.43万元(含税);

标包四(牵引托盘配件):2.79万元(含税);

标包五(零修维护):3.76万元(含税);

标包六(牵引车维护保养):1.23万元(含税)。

投标人报价超出上述分项标包的最高限价及总控制价金额均为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六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 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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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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