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扎哈淖尔煤业公司2025年电能矿用自卸车配套变电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或服务期

信息服务费(元)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2025年电能矿用自卸车配套变电站采购项目

66kV组合式智能移动变电站、5台;

6.3kV箱式智能变电站、5台;6.3kV户外移动式智能高压保护开关柜、5台。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至买方现场,总交货期为5个月。

第一批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66kV组合式智能移动变电站3套、6.3kV箱式智能变电站3套、6.3kV户外移动式智能高压保护开关柜3套;第二批次为合同签订后4-5个月内交付66kV组合式智能移动变电站2套、6.3kV箱式智能变电站2套、6.3kV户外移动式智能高压保护开关柜2套。

10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2025年电能矿用自卸车配套变电站采购项目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发包方承包商“黑名单”。

(8)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项及以上电压容量2500KVA的箱式变电站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上午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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