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消防应急与门卫保安业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消防应急与门卫保安业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服务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分公司”)消防应急与门卫保安业务服务。

温州分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山,拟将消防应急和门卫保安业务对外招标,引入合作方以配合保障温州分公司安全生产秩序。

2.2服务内容:

2.2.1消防应急:24小时消防备勤、消防应急救援、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巡查、动火作业监护、消防应急演练以及消防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令》《危化企业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要求。

2.2.2门卫保安:24小时门卫看护值守、秩序维护、内部保安巡防等工作,满足《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保安员职业标准》(职业编码:4-07-05-01)、《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 1551.2-2019)、《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温州分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要求。

2.3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三年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消防应急业务的投标人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提供系统查询截图。(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证明。

3.2.2门卫保安业务的投标人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内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财产接管、财产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至少1项消防应急和门卫安保业务服务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标人近一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且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一年内无经查实的造假、虚假投标等行为;

3.5.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录。

3.5.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4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参与过燃料油公司同类型项目招标或服务,未因企业自身原因被列入燃料油公司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提前终止合同的。

3.5.5投标人不应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三黑”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公示信息为准)

(注:1-3项由响应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谈判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4-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谈判小组进行复核;6项谈判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

3.6 人员要求:

根据温州分公司消防应急和门卫保安岗位设置要求应配备驻场人员至少16人。岗位包括:队长1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消防员5名、消防设施维保员3名、门卫保安员4名。

3.6.1队长(至少1名):须持有《消防员证》或《保安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2消防控制室操作员(至少1名):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原公安部消防局)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3消防车驾驶员(至少2名):须持准驾B2及以上车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4消防员(至少5名):须持有《消防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5消防设备维保员(至少3名):消防设备维保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6保安员(至少4名):须持有《保安员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7所有从业人员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年龄。(提供承诺书)

3.6.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配置人员。(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主要以消防服务业务为主,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消防服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格;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 2024年5月20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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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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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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