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炉A、B空预器传热元件改造项目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概况

锅炉概况:广州中电荔新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锅炉为亚临界参数、汽包自然循环、四角切圆燃烧、直吹式制粉系统、一次中间再热、摆动燃烧器调温、平衡通风、单炉膛“π”型布置、全钢架全悬吊结构、紧身封闭、炉顶带金属防雨罩、固态排渣煤粉炉。锅炉型号为DG1080/17.4-II6型。

空气预热器概况:每台机组配有两台三分仓回转式预热器,由东方锅炉厂设计供货,型号LAP10320/2300,转子直径10320毫米,传热元件高度自上而下分别为300、1000、1000毫米,冷段1000毫米传热元件为搪瓷元件,其余热段传热元件为碳钢,总高度为2300mm。

二、工作范围

本项目为2台LAP10320/2300型空预器冷、热端传热元件改造项目,在空预器原模数仓格外形尺寸不变、三层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空气预热器中层热端、下层冷端传热元件进行设计和制造,响应人根据采购人的空预器安装尺寸和性能要求设计传热元件的波形、高度,并满足质量、使用寿命等相关要求。项目包含传热元件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密封片的制造供货、拆除、安装、调整以及空预器外壳、仓格的检修工作,其中施工所需架子搭拆、保温拆装由采购人提供。性能验收试验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响应人全程配合。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须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应是空预器传热元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4、响应人须具有至少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国内300MW(含)以上燃煤机组空预器整机或整机传热元件供货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显示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签约时间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文件均视同没有提供该业绩】。

5、响应人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声明中包含响应人保证按照承包工作范围具备对应开工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响应文件内容与询比文件不存在严重背离,响应文件应响应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至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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