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81.00(万元)

最高限价:73.712206(万元)

采购需求: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食用菌种植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发布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或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4至2025-05-26,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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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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