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余重型装备产业园项目乐余重型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余重型装备产业园项目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5〕6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乐余镇资产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余重型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余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利用张家港市乐余镇资产经营公司土地约15亩,规划新建1栋重型装备厂房、2栋标准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同步对原厂房外墙修缮和屋面虹吸排水及室外辅助配套工程进行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23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53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设计工期(含审图时间)为 25 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拟建1栋单层重型车间,地面堆载30T/m?,地上1层,建筑面积约5300平方米,建筑高度23.8米,最大单跨30米;拟建2栋单层车间,地上1层,建筑面积合计约2450平方米,建筑高度5.5米,最大单跨9米;原厂房外立面修缮和屋面增加虹吸排水。同步建设消防管网、雨污水管网、箱涵、场地等配套工程。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 18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或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2)或(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4)。以上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2、申请人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 3、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按《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 定义,由生产厂房和生产辅助用房组成。4、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23时59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7日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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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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