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信宜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分水器、抢修器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5-14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信宜分公司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需要采购分水器、抢修器,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工程共涉及合并、扩建城区及镇级水厂共 28 座;其中,保留整改使用乡镇水厂 6 座、扩建后使用乡镇水厂 7 座,完工后合计规模 6.95 万 m 3 /d;另转备用水厂 10 座,废除水厂 3 座;一体化设备利旧 73 座,总规模约 1.2 万 m 3 /d;新建一体化设备 29 座,总规模约 0.57 万 m 3 /d;新建 15 万 m 3 /d 取水头部(包含取水泵房)及其配套 32km 原水管;配套铺设供水管道约 5109km,安装入户水表约 21.8 万块,新建加压泵房两处,中途加压泵 198 台。

2、采购范围: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分水器、抢修器及相关服务。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分水器

详见采购文件

6000

广东省茂名市信 宜市

2

抢修器

详见采购文件

5000

广东省茂名市信 宜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企业属地省级以上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及截图)。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发票样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 2022 年-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提供 2025 年 1-4 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它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部分附图和参数)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2025 年 6 月 10 日
3、交货地点: 茂名信宜市城乡一体供水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要求:产品合格,产品和服务满足采购人需要,实现本竞价项目目

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符合设计要求,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5、质保期:经验收合格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 12 个月。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 ) 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