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蓄热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蓄热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沿江路132号。

2.2 项目规模:重大技改。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接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汽水系统设备-富热电厂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蓄热罐设备采购(CHDTDZ180/17-FJ-00101):采购1台2000m热水蓄热罐本体及全部附件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热水蓄热罐本体、氮封装置、布水混水装置及配套传感器。直至运抵项目现场,包括主、辅设备供货、组装工作并配合完成调试和性能试验工作。含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及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工作。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技术资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接甲方通知后60天内供货、组装完成。(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水系统设备-富热电厂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蓄热罐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1 项体积不少于2000立方米蓄热罐或蓄冷罐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14 11:002025-05-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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