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卷烟厂清洁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QTJ

1.2招标范围:沈阳卷烟厂清洁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内容包括:玻璃清洁项目;楼体外墙清洁项目;理石地面、墙面清洁项目及其他项目。具体如下:1、玻璃清洁项目:玻璃(双面清洁按单面计算面积),包括窗框、窗台清洁不再另行收费。(12500平方米,以实际发生为准。)2、楼体外墙清洁项目:全厂楼体外墙面。(56012.28平方米,以实际发生为准。)3、地面、墙面清洁项目:全厂楼内理石地面、墙面(包含结晶、修补等)。(3538平方米,以实际发生为准。)4、其它服务项目:不参与此次报价(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若该服务项目发生,中标供应商所提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评估价。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1.4服务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8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登录后查看)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05月14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21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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