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项目编号:GDY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67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传感器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6700.00 |
696700.00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3.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但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即自主委托采购项目。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3年度以来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声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则视为符合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声明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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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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