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微网物联运维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微网物联运维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支撑微电网综能调控系统以及油田零碳井场示范项目,实现设备状态实时监控与自动诊断处理,提供区域维检策略,实现故障预测并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拟引进新能源微网物联运维系统,为设备的智能运维提供决策与支持,确保油田风光储配用电系统的高效运行。

2.2招标范围:新能源微网物联运维系统

2.3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货到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买方指定地点。

2.6技术指标关键与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1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1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公司出具的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内至少2个单个合同含税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智慧能源相关或物联网平台信息化项目相关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封面页、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人员要求:应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提供不少于1名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技术工程师职业资格或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认证或PMP认证证书,提供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或PMP证书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3.5.4截至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

3.7.3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7.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15日8:00:00至2025年5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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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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