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四采油厂智能电控箱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14
智能电控箱维修工程 2025-05-14
项目名称: 智能电控箱维修工程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智能电控箱维修工程; 1.2概况及服务范围: 对第四采油厂机采井智能电控箱进行维修。 1.3计划投资: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5项目实施地点:第四采油厂 ;
项目单位: 第四采油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服务商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3服务商为本项目至少应配备低压电工作业 1 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清晰影印件。备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方予认可:1、服务人员身份证影印件;2、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服务商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清晰影印件(证明原件须有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提供的缴费证明中应明确社保险种:养老保险,上述险种不齐全的人员,不列入员工人数统计),提供材料需与人员名单一一对应,评审小组需验证服务商提供名单与材料的一致性。(保险缴纳期限为谈判公告发布日前近1个月(不包含谈判公告当月)可查验的正常缴费证明,补缴的不予认定)。补充说明:服务商为大庆油田内部企业的;1)油田职工的,需提供大庆油田内部企业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影印件;2)油田企业外雇用工的,需提供服务商与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与外雇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影印件及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影印件。如果服务商取得了成交服务商资格,业主在合同签订前对成交服务商的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将取消成交服务商资格。 2.4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2021.1.1-谈判公告发布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1.1-谈判公告发布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列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2.5本项目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05月1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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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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