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利部信息中心2025-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QC

项目名称:2025-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201.8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2025〕97号)的任务安排,严格执行水利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水信息〔2018〕322号)、《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通知》(水文地函〔2019〕35号)、《关于全国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刊印有关事项的通知》(水文中心〔2019〕22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开展2025-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共有490个地下水监测站,分布在12个盟市。具体工作任务和简要技术要求如下:

(1)开展490个地下水监测站全年信息报送(一站双发)。

(2)看护490个地下水监测站设施设备,保证监测站资产安全;看护费应与当地区控井看护费一致。

(3)现场校测490个地下水监测站自动监测仪器至少进行1次,且应满足要求适当加测,纳入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通报的48个代表站需要每季度校测;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或因水毁等不可抗力因素应及时加密校测。开展490个地下水监测站监测井井深测量至少1次,且应满足要求适当加测。

(4)开展209个地下水监测站透水灵敏度试验,6个地下水监测站的监测井清淤洗井。

(5)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备品备件服务,其中RTU电池70套。及时维修出现故障的水位计,应在5日内修复完成。

(6)及时做好490个地下水监测站通信保障和相应设备维护。

(7)及时做好490个地下水监测站井口保护装置等附属设施应及时养护维护,包括井筒、井台、标示牌、水准点、指示桩、围栏等。

(8)及时完成490个地下水监测站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与刊印。

(9)及时做好省、市两级地下水监测中心系统运行维护。

(10)重建损毁停测的5处地下水监测站,修复2处地面塌陷的监测站,修复1处井管侧壁漏水的监测站。

(11)对重建的5处地下水监测站进行高程引测,对通辽巴彦塔拉地下水监测站进行高程引测。

(12)新建127处围栏,新建62处警示牌。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按年签署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根据年度合同验收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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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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