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公司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普通型监测传感器框架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2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公司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普通型监测传感器框架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GWJC-202503-04
1. 招标条件
上海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公司”)为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本次招标由中交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授权检测公司开展框架采购工作,检测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自行推进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普通型监测传感器框架采购项目。目前,招标条件已经具备,后续检测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框架协议下签订的采购合同款项。
本次框架集中采购的监测仪器设备用于检测公司承揽的国内和国际项目,同时涵盖检测公司承揽的其他监测项目。本次招标将确定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普通型监测传感器框架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除特殊情况外,检测公司承揽项目有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需求后,根据框架协议签订项目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所需监测仪器设备将不再另行招标采购。
2027年4月30日前检测公司承揽项目所需监测仪器设备等,无特殊情况均应用此次框招结果,本次框架结果应用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4月30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仪器设备的产品出厂检验、供货、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港口)、保险、专利、全额增值税、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服务(含服务人员交通、食宿、工资、所得税、必备工器具等)、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钢筋应力计、土压力计、孔隙水压力计、应变计、锚索测力计、振弦式测缝计等。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监测设备仪器名称、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3、交货时间
以框架协议下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为准,按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单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
以框架协议下的具体订单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要附供货合同扫描件等相关支撑性文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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