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工智能及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2025-05-1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工智能及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11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1栋教学实训楼总建筑面积334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695.7 平方米功能为教学实训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724.3平方米,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仙林校区内。
2.3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项目所在地最新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材料检测计价单》,投标报价不超过收费标准的90%。
2.4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各种材料的常规和非常规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成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内容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材料检测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2022年度-2024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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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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