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金沙县酱香醋工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金沙县酱香醋工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406-520523-04-01-7070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南卓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私营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南卓醋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贵州金沙县酱香醋工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

2.2建设地址:贵州省金沙县禹谟镇;

2.3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8705.84平方米,新建1栋2F综合服务楼、1栋2F生产配套用房(一层成品库房,二层配套用房)、1栋1F研发车间、1栋1F加工车间、1栋1F粗加工车间(原料仓库)、2栋1F成品仓库、1栋1F生产厂房、门卫室及连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2.5工期:18个月(其中:勘察工期1个月、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14个月)。

2.6招标范围:

2.6.1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任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边坡勘察、技术资料、勘察报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6.2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优化、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6.3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本项目设备部分的采购、安装、调试、接口改造等所有工作,确保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组成的联合体能达到3.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5.3负责施工部分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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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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