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筑节能改造三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73-2541GN

1.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3512号

1.3项目名称:建筑节能改造三期工程;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4550000元;

1.6最高限价:4550000元;

1.7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1.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施工合同后90天完工;

1.9施工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吉林省四平市海丰大街1301号);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须具备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5年5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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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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